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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县开展了农村“白色污染”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大量废弃农用地膜被弃于田间地头,残留在土壤中,形成了大面积“白色污染”。

农用地膜的主要成分是聚乙烯,用于覆盖农田,起到提高地温、保质土壤湿度、促进种子发芽和幼苗快速增长的作用,能够抑制杂草生长。现因农户未及时对地膜进行清理回收,大量残留在土壤中的塑料薄膜难以降解,长时间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降低播种质量,导致农作物减产,薄膜中的塑化剂也会随着温度的升高释放到土壤中,对农作物造成污染。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域内乡镇进行实地走访,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各乡镇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如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对种植户管理、督促依法依规回收使用农用薄膜,消除侵害,与会代表展开激烈讨论。农业农村局提出要加强对农用薄膜规范使用作出具体指导;水利局表示会立即组织各乡镇水管所学习相关文件,细化职能职责,任务分解到人。各乡镇代表也说出执行政策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希望能得到各方的支持与帮助。

经过讨论协商,各单位建立联合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废旧农膜回收及无害化利用工作监管,健全完善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机制,积极推进农用地膜回收处置,及时向农民普及地膜回收利用知识,切实防治土壤遭受“白色污染”的共识。

下一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将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跟进,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共同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绿水、青山、蓝天、沃土”的美丽额敏贡献更多、更优检察力量。

来源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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