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加大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案件一
1月29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爱购超市(龙凤新天地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从1月28日开始,在蔬菜进价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的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达%,存在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现象。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1月26日,阿拉善盟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阿拉善左旗和协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3日以30元/个的价格,购进KN95口罩个,自1月26日起按照65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阿左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1月31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乌兰浩特市开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将购进价格10元/个的KN95口罩,最高按照35元/个进行销售,购销差价率最高达%。同时,法定代表人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