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安排部署清明节祭扫工作
清明节祭扫高峰即将来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聚焦人民群众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印发《关于做好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强化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大力倡导不跨省域、不跨地区祭扫,鼓励采用线上祭扫、云祭扫,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的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殡葬服务机构开放形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对于提供现场祭扫的地区,要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护防控措施,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做好管控关口前置。同时,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适当增设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对于暂停现场祭扫的地区,要开通线上祭扫、云祭扫、代客祭扫等便民服务,严禁一刀切、简单化。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大力倡导不跨省域、不跨地区祭扫,积极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要求,要重点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等工作,强化祭扫场所内火源管控。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主动协助林草、综合执法等部门全面加强野外祭扫人员、车辆管控,加强火源管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编辑:张艳利
校对: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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