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年乌拉特中旗鼠疫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
年7月4日,医院报告了1例疑似腺鼠疫病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7号)和《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年版)》(内政办发﹝﹞1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5日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年7月5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年底。
二、注意事项
当前我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的风险,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要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医院就诊。
按照国家、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鼠疫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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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巴彦淖尔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