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下列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及时间
各旗县区卫健委设立报名点,考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网上报名后到当地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审核并确认。市直及各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初审合格后,直接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医考中心审核并确认。
二、提交材料
1.申报考试人员需提交毕业证、根据报考级别提供中或副高级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毕业证学历信息并打印(中专学历除外);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一份(单独存放)。上报材料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
2.符合“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条件人员需提交单位证明。
三、考试人员范围及效用
符合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年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符合评审条件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凡报考专业与评审专业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考试成绩无效。
四、网上确认、审核时间
1.旗县区、市医院、医院确认、初审时间:年4月25日-5月11日。(具体时间各旗县区自定)
2.市直单位确认时间:年5月11日。
3.旗县区、市直各单位审核时间:5月13日-5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新城区玉龙大街70号市卫健委考试中心室。
请各单位做好文件宣传工作,同时负责通知考生,逾期未审核确认和未按时缴费者,报名无效。
市医考中心26
附件:
1.关于开展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此页为考生档案袋封皮,打印好后粘贴在考生档案袋上)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24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