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各地实际,加快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及定期复核、补贴申请以及退出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补助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有效提升数据比对效率,确保补贴精准发放;要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确保两项补贴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各级民政部门要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补贴发放工作的绩效评价,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各方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健全完善保障功能有效发挥、运转机制高效顺畅、管理服务精准便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到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成熟定型,残疾人基本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刘芳统筹/封斌田蓉校读/封斌初审/张翼封斌终审/赵敏END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使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