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年6月19日下午,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全国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理事会、新疆书法院、新疆硬笔书法家协会协办,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承办的第五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及新疆书法培训“原峰工程”学员录取工作在新疆书法院进行。
本届“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共收到全疆各中小学教师寄送的报名材料份,“原峰工程”共收到历届新疆“蒲公英计划”学员、中小学学生、疆内高等院校师生、社会培训机构教师和广大社会书法爱好者发来的报名材料份,均远远超过了原定的录取名额。为确保本届新疆“蒲公英计划”、“原峰工程”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相关专家领导共同组成录取评审小组,以集体办公的方式,以报名者的实际水平为主要考量标准,同时兼顾各地州市、各学校、各民族间的录取名额,科学、慎重、细致的开展录取工作。
一
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主任:
李鸿仪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新疆书法院院长、新疆硬笔书法家协会艺术顾问、新疆“蒲公英计划”督学
评委:
彭正勇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友会会员、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理事,新疆书法院执行院长、新疆硬笔书法家协会执行主席兼秘书长、新疆书法家协会理事
二
监审委员会
监委会主任
赵海英
(新疆书法院院长助理)
监委会副主任
都笑
(新疆书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石志刚
(新疆书法院教研部教务长)
成员
许军、任丹丹、李敏、宋玉召、刘永莉
三
录取流程
(1)初选:按照各地州市报名人数划定相应的学员及志愿者指标名额。每位录取评委均可提名预录取学员及志愿者名单。
(2)复选:全体评委逐一审核材料,参考学员所属区域、专业基础程度等因素,淘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者。
(3)预录取:全体评委逐一审核,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录入打印,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4)根据新疆“蒲公英计划”、“原峰工程”录取原则,对本次录取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现将第五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书法培训“原峰工程”学员初选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初选学员进行举报,我们将认真对举报予以调查核实。经查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其参训资格,并从当地备选学员中予以递补。因“院校班”报名人数仅有4人,故将该班剩余招生名额调剂至“青苗班”。
公示期结束后,我们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正式录取的学员发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培训报名人数众多、竞争激烈,录取名额有限,其中“蒲公英计划”学员录取比率约为55%,“原峰工程”学员录取比率约为44%,许多迫切希望参加本届“蒲公英计划”和“原峰工程”培训的报名者未能如愿,我们将在明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时优先予以考虑。
举报受理时间:
年6月19日--年6月23日
举报受理-
举报材料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