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落实放管服改革促进代理记账机构

一是年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修改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进行了部分修改,全面取消申请材料中的各项证明,进一步压缩法定审批时限,并放宽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从业人员条件,增强社会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认知。塔城地区财政局定期走访检查代理记账公司业务,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行业之间恶性竞争,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与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实现了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互联和信息共享,大大激发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会计代理记账行业作为新兴中介服务行业,具有成本较低、服务专业、方便实用的突出优势。塔城地区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备案审核工作,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备案材料符合要求,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通过近几年的运行,塔城地区代理记账行业正逐渐走上正轨。全地区代理机构机构19家,分别是额敏县3家,乌苏市12家,裕民县1家,托里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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