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今年1—11月份,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9万人,发放低保资金共计63.72亿元;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14.6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亿元。
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实时监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
来源:北方新报
编辑:郭丽娜
校对:李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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